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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决算
更新日期:2020-09-29   浏览量:1877  来源:本站编辑
 

一、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职权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乡镇(街道)纪(工)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起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党内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

7.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9.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县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负责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和派驻(出)机构干部国(境)外考察、进修、培训等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中共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预算。

二、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2018年度收、支总计1191.3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41.91万元,增长40.24%。主要是:行政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干部教育、住房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84.11万元,占总收入99.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8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9.29%;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2万元,占总收入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7.2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8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95万元,占92.48%;项目支出88.94万元,占7.5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7.36万元、教育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1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04.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71万元,项目支出88.94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资金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9.4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40.01万元,增长40.03%。主要是:行政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干部教育、住房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0.01万元,增长40.34%。主要是:行政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干部教育、住房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47.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3%,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使用。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32.16万元,2018年决算为97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8%,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使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7.69万元,2018年决算为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37.08万元,2018年决算为7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等费用由财政部门付。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为44.43万元,2018年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18年年初预算为78.24万元,2018年决算为7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基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31.3万元,2018年决算为3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基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初预算为61.14万元,2018年决算为6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3.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完成预算的32.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1万元,完成预算的3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6.6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精简公务接待,从严从紧,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3元,增长2.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3.84%。主要用于接待工作检查、业务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监督检查等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累计28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9.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1万元,主要用于执纪办案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经费项目、巡察工作经费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分别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5万元70万元

2. 党风廉政建设经费项目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年初,根据要求申请了党风廉政建设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纪律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等方面。期间,紧紧围绕上级重大部署开展纪律监督,紧盯“元旦”“中秋”“元旦”等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拍摄了村干部廉洁纪律动漫片、用“清廉三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发放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书籍,。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执行情况良好,完成预期目的。

4. 巡察工作经费项目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年初,根据要求申请了党风廉政建设经费70万元,主要公寓巡察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采购、巡察培训、资料印刷、巡察工作运行等。2018年,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县乡联动,探索县乡巡察一体化改革,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完善巡察机构设置,成立4个巡察组,组建巡察组组长、组员、专家人才库。创新巡察方式,探索开展交叉巡察、点题巡察和协作巡察,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三色交办单等机制,大幅提高巡察质效。该项工作被列为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试点,在省、市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全年共完成5轮巡察,巡察县级部门24个、乡镇(街道)3个、临时指挥部9个、行政村14个,共发现问题66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出台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建立巡察整改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巡察结果“两反馈三通报”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坚持边巡边改,发送督办函22件次,约谈“一把手”22人、科级干部28人,问责4人,挽回经济损失1837.9万元,很好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达成了年初巡察工作的绩效目标。

5.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对巡察工作经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执行情况良好,完成预期目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7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6.7万元,增长22.87%,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33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办案所需的办公设备采购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台州市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 4辆,与去年相同。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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