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正文
 
 
三门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更新日期:2020-07-09   浏览量:2241  来源:本站编辑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台州市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710日以后出生)。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须满三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五年,符合当地最低服务年限,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性别要求男性。

4、专业不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学、侦查、财政、会计、审计等专业毕业者或有从事公安、检察、审判、审计、财政、金融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处分期(影响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自荐报名,也可以由所在单位进行组织推荐。

2、报名资料:《三门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20710日至716日(双休日除外)。

4、报名地点:三门县纪委干部室(县行政中心大楼9907室),联系电话:83328591

、选调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后,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核减本次考试选调计划数。

2.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体检。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替补。

6.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7.公示、调动。根据总成绩与考察结果,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2、参加能力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三门县纪委

三门县监察委员会

202079

关闭】【打印此页
网站首页 |  本地动态 |  政务公开 |  廉政文化 |  警钟长鸣 |  政策法规 |  廉政图片 |  互动平台
 
Copyright © 中共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2008
 
备案号:浙ICP备11030085号-1 技术支持:三门金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