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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更新日期:2022-01-12   浏览量:3964  来源: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

1.仙居县埠头镇原三溪村党支部书记张洪长等人违规送礼问题。2015年底,时任埠头镇三溪村党支部书记张洪长、村监会主任余文林等人为争取2016年红心柚三期项目,用村集体资金购买10张烟票和1条香烟,合计7000余元,用于送礼和接待。张洪长、余文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12月,张洪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余文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已退回村集体。

2.仙居县官路镇增仁村原村委会主任陈卫火违规领取补贴问题。陈卫火在担任官路镇增仁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将其参加会议、村务检查、值班及到各部门办理村务等本职工作作为误工计算,于2020126日违规领取误工报酬16640元。20201115日,陈卫火主动向官路镇纪委交代违规领取误工报酬问题,后将违规领取的误工报酬退还。20214月,陈卫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仙居县湫山乡原黄寮村党支部书记杨为坚违规报销问题。2019年,原黄寮村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为坚等村两委干部讨论决定,以自来水及蓄水池维修工程名义伪造承包合同,违规报销本村2014年至2019年期间茶叶、香烟等无法报销的款项,共计3.5万元。杨为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4月,杨为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违纪款项已退回村集体。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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