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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通报9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更新日期:2022-01-31   浏览量:7735  来源: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巩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近日,临海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9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1.临海市牛头山水库管理中心干部刘尚泽酒驾问题。20191020日晚,刘尚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1022日,刘尚泽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12月,刘尚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南街道中心校副校长卢志伟酒驾问题。2021820日凌晨,卢志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结果为2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日,卢志伟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12月,卢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邵家渡中心校教师陈兴志多次酒驾问题。2019126日凌晨,陈兴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1220日,陈兴志被处行政拘留5日。经公安机关查证,陈兴志曾于20114月、2014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12月,陈兴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王必国两次酒驾问题。2021317日,王必国(非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318日,王必国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经公安机关查证,王必国曾于20141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200元。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12月,王必国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临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杜桥分所工作人员柳军酒驾问题。20201014日凌晨,柳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1024日,柳军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12月,柳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浙江台运集团羊岩山茶文化园有限公司副经理杨鑫炜酒驾问题。2021714日晚,杨鑫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721日,杨鑫炜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12月,杨鑫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桃渚镇田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相近酒驾问题。202142日晚,陈相近饮酒后且在无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46日,陈相近被处罚款2500元。202111月,陈相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括苍镇岭溪村党支部党员陈海波两次酒驾醉驾问题。2021812日晚,陈海波饮酒后且在无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0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公安机关查证,陈海波曾于202132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820日,陈海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5000元。202110月,陈海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大洋街道桥东村第二党支部党员林辉醉驾问题。2021627日晚,林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2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722日,林辉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9月,林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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