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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原一级主任科员郭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更新日期:2023-01-11   浏览量:2418  来源:本站编辑
 

日前,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三门县监委对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原一级主任科员郭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郭建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郭建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建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三门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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