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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传媒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刘可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更新日期:2025-04-16   浏览量:914  来源:本站编辑
 

日前,经中共三门县委批准,三门县纪委监委对三门县传媒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刘可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可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毫无法律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渣土运输和消纳审批、工程项目承包、办理办学许可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

刘可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三门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可可开除党籍处分;由三门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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